宜蘭縣政府8月起接續辦理人文國中小1年,但啟動該校發展模式評估,由縣府教育處簡信斌處長主持,委託專家學者、在地人士、人文家長會、教師代表等組成評估小組,在經過4次評估小組會議,包括參酌縣府主辦公開的公聽會的過程,18日最後1次會議做出決議,仍優先採「公辦民營」方式發展實施實驗教育。
宜蘭縣政府27日將會議紀錄發佈予人文家長會及學校,內容如下:
(一)考量人文國中小校務會議共識、家長會座談討論、公聽會意見蒐集、現有家庭兄弟姊妹入學延續性、課程與教學發展一貫性、學校繼續發展實驗教育展望性、學校地理區位考量性、社區家長支持度以及本縣辦學特色發展等因素,人文國中小未來數年內仍以發展實施實驗教育為宜。
(二)114學年度辦理模式建議優先採取委託私人辦理,並得研擬應用部分教室空間兼辦自學團體之可能性,更能符應家長及學生需求。
(三)若經公告委託私人辦理後,無人送件或審查未通過,114 學年度仍宜依據宜蘭縣委託私人辦理學校評鑑獎勵輔導及接續辦理 辦法第12、13條及本府113年4月1日府教實字第1130045021B號函(接續辦理期間必要時得延長1年),延長接續辦理1年為宜。
(四)參酌過往委託私人辦理經驗及審查意見,受託對象宜以財團法人優於社團法人,又優於自然人;另,校長人選宜以具備校長證書者優於正式教師具備主任等行政經歷,又優於一般社會人士。
(五)受託人的資源挹注,可以是有形的經費也可以是無形的人力, 但應該在經營計畫書或行政契約中呈現。另參考他縣委託私人辦理學校實務運作,受託人可提出希望人事、會計人員由縣府派任之。
(六)參酌過往經驗,計畫審查宜參考歷年評鑑、審議等資料,詳加訂定適合本縣所有委託私人辦理學校之具體而周延之審查表,以維護教育公共服務品質。